做好深圳产品设计需要哪些素养?
相信所有做设计的人都对美有自己的理解,对美的理解的不同和设计师个人素养有一定的关系,那么想做好功能和体验再或者转化和日活这些指标才是;又好像是,不美的话谁又会为你的设计买单呢?这个问题在我内心一直都很挣扎,也不知道啥时候自己说服了自己,觉着这个问题好像也不并是什么是非题,如果产品设计把美当做素养,在素养的驱使下完成目标,似乎就可以一举两得吧。
所有设计都需要讲道理,唯独美不用
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深圳设计最近几年的设计评审多多少少都带有一些哲学问题,你应该会经常被问到类似的问题:“这做的是啥?为啥做?干啥用?”;可能是环境驱使,设计师们再做设计的时候从如何创造 “美” 的问题过渡到 “解决用户问题兼顾美” 再到 “设计赋能商业” ,这个思路倒是问题不大,我也很赞同,只不过因为扭曲的理解,导致现在我面试过的设计师,无论什么级别都会或多或少的跟我聊两句“公司战略” 、“业务方向” 和“未来发展”,虽然我给自己定位也是业务型设计师,但按我个人理解,不管赋能什么,创造美都是我们的基础要求,只不过因为是最低门槛,按理是达成共识的事,但如今确被忽略了。
回归话题本身,我想你我的认知应该都认为设计是门科学,既然是科学,大概率可以找到规律去解释其中的原理;比如下面排版的例子,它之所以看起来还不错的原因,可以轻而易举的用构成的方法来解释:按照这个规律,我努力的回想过去几年的设计工作,也发现是有有一些方法可以尽可能的提升设计美感(虽然也没办法找到很具体的方法来达到惊艳美的程度,倒也算对我自己有些许的指导意义),归纳起来就是“隐喻”+“构成”:方法很基础,道理很简单,想起看舌尖上的中国经常听到的那句话:“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设计应该也是相同的道理。不过尽管案例如此,但很显然设计又与同其他的学科相比有那么一点不同,它是美驱动的,表达美是设计天生的使命(每当阐述这个观点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已故的锤子科技)。也许一般的美可以被解释(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原因),但惊艳的美却难被冠以理由;回想一下各大手机厂商发布新系统的时候观者势必是先被漂亮的界面、美妙的交互、顺畅的动效吸引,这是种非理性的冲动,一时也很难讲出什么逻辑,倒是用户的感受恰巧验证了“惊艳的设计通常来源于直觉”吧。
所以,即使很用心的总结方法,寻找创造惊艳美的理由,但到现在为止我依旧没办法用惊艳美作为衡量标准,因为每个人对这个概念的定义不同,所以只能说是为了目的(产品)而去表达吧;我觉着这对所有设计师也都一样,美是素养,并非指标。
深圳产品设计觉得美是设计师的素养,而不是对产品的单一指标,我们需要用心去发现美,去寻找惊艳美的理由。